开发票需“谨慎”,收发票需“讲究”!对于销售方给您开具的发票,要仔细看一下是否符合7月1日忽的新规,再收。
郑重提示:对收到的发票,一定要认真核对、仔细检查,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内容一致,否则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营改增后,有些一般人公司利用国家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大额合同拆分为多个金额在3万以下的“合同包”,并以个人名气前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以达到逃税的目的。
金税四期上线后,税务机关将严格监控类似发票的去向,所有收票单位要予以注意。如果存在虚假合同及发票,将受到税务部门的严厉打击,不但要补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如果认定为企业的逃税行为,还将面临巨额的罚款。
善意提醒:各企业经营中,必须和开票单位签订合同,并由银行转账或者票支付费用,做好入库出库登记。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