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5 阅读:1537 来源:诺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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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理公司注册服务商提醒您,7月1日后,下列发票不符合规定将不能入帐。
1、2017年7月1日起应税服务名称不得开具 “办公用品”、“耗材”、“印刷品”、“图书”、“食品”、“劳保用品”等内容的非商品明细发票,该类发票不再受理报销。
2、除火车票、飞机票行程单及因公外出签证、个人直接在社保机构缴纳保险单据,可以实名报销票据。其他发票的购买方名称应填开单位全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3、出租票不能出现同一车辆连续时段发票。
4、会议费发票需要附会议通知、议程、费用预算的资料。
5、咨询费需附协议,按照协议单位名称转账支付,没有金额限制。
6、慎重取得通用机打发票。
目前除个别小企业延用通用机打发票,全国绝大部分企业已经停止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该类发票也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