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最近联合下发文件“京工商发[2017]3号”文件。
文件中指出为规范和唤醒“僵尸企业”,特作出如下规定:
需要被清理的对象:
1、连续2年以上未参与工商年报的企业,且未报税企业
2、税务部门责令改正仍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以及长期未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信息补录的企业
北京注册公司,在经营阶段,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征信具有非常不好的影像,请各企业认真对待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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